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121号(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

2022-01-04 浏览次数:231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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