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是目前我国开放层次、政策、功能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国家开放金融、贸易、投资、服务、运输等领域的试验区和**区。其功能和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国外货物入区保税,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保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该区以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和保税加工等功能为主,以商品服务交易、投资融资保险等功能为辅,以法律政务、进出口展示等服务功能为配套,具备生产要素聚散、重要物资中转等功能。
区别:
保税区:功能比较单一。
从1990年起,我国先后共设立了15个保税区,并赋予其的政策和的开放度,即“境内关外”。长期以来,保税区成为中国经济融入世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结点和桥头堡。
但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经济**化进程的加快,保税区这种形式已经满足不了中国更好地参与**经济的需要。例如,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其产品在研制、生产、销售等环节需要高度的国际化,迫切需要一个具备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中转等功能,且货物能自由、高效流通的区域。而保税区功能较为单一。
与此同时,中国对外开放水平的全面提高,使保税区原来的政策和功能优势逐步弱化。徐复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内地工业品的平均关税大幅降低,2001年为14.7%,2005年降至约9.5%,并取消所有的非关税措施,使保税区的关税效应不断减弱。
从保税区十多年的运作来看,15个保税区中规模参差不齐,功能也不尽相同,总体看都偏重于贸易和加工,物流功能等相对薄弱。而且,一些优惠政策并没有落实到位。发展研究中心李伯溪教授认为,一些保税区在实际运作中并没有严格执行“境内关外”政策,相关优惠政策并没落到实处。她认为,这些保税区政策“有很大的**进展和相当的经济自由化程度,但总体上仍是‘境内关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
保税港区:整合多种外向型功能区之功能。
随着经济**化进程加快和保税区的不足日益显现,保税港区应运而生,成为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带动区域发展的试验基地。
与保税区相比,保税港区的内涵更为丰富,功能更为齐全。从字面上很*看出,保税港区比保税区多了码头和港口的功能。目前,我国设立的五大保税港区,都是依港而建。世界上**的自由贸易区如德国的汉堡港、荷兰的鹿特丹港,都是与港口相连,并实行区港一体化管理。
保税港区:叠加税收、监管等多项优惠政策。
*认为,实际上,保税区与保税港区,其本质是一致的,即“境内关外,自由免税”,只是保税区的优惠政策不足,且一些优惠政策并未落到实处。与传统保税区相比,保税港区不仅是真正的“境内关外”,还享受税收、监管等各项更为优惠的政策。
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
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运作机制便捷、政策的经济区域之一。保税区能便利转口贸易,增加有关费用的收入。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可以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展览和加工制造,但必须处于海关监管范围内。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不必缴纳进口关税,尚可自由出口,只需交纳存储费和少量费用,但如果要进入关境则需交纳关税。各国的保税区都有不同的时间规定,逾期货物未办理有关手续,海关有权对其**,**后扣除有关费用后,余款退回货主。
**以来,中国各地区为了加快本区经济发展,纷纷开展各类经济区建设活动。保税区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门户,也成为诸多具备相应条件的地方提升区域经济的。以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开发的保税区,较大地影响着各地经济的启动,并成为国内外经济交通的窗口,创造了诸多地方经济奇迹和财富**。
在我国,保税区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焦点,如雨后春笋般兴盛起来,不少工业园取得了经济效益,甚至成为区域形象工程。《中国保税区发展前瞻及招商引资策略分析报告前瞻》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末,我国高新区的有83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有107家;通过规划论证正在建设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数量达到39个,其中通过验收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有12个。中国
保税区与非保税区
项目 保税区 非保税区
海关管理 实行保税制度,货物从境外运入保税区或从保税区运往境外,免进口税,免许可证; 只是对保税仓库或保税工厂实行保税制度;
货物从保税区运往国内非保税区,视同进口;货物从国内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视同出口; 国外货物到达口岸后必须办理进口手续;国内货物离开口岸必须办理出口手续;
区内企业与海关实行电脑联网,货物进出采取EDI电子报关。 只有少数大企业实行EDI电子报关。
以《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为法规**。
外汇管理 外汇收入实行现汇管理,既可以存入区内金融机构,也可以卖给区内*银行; 经常性外汇收入实行强制结汇,外汇必须卖给*银行;
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均可以按规定开立外汇账户;不办理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内资企业未经批准不得保留外汇账户;企业必须办理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经常项目下的外汇开支,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统一的管理政策,由开户银行按规定办理。 内资企业在结、售汇等方面都与外商投资企业有区别。
以《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为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