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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进出保税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从保税区进入非保税区的货物,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手续;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按照出口货物办理手续,出口退税按照国关规定办理。海关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进出的货物,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管理的规定实施监管。
根据《*共和国海关法》,保税是对货物而言,一般说保税货物,它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根据《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保税区”是指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海关对进出保税区的货物、运输工具、个人携带物品实施监管。通常都是指在国境以内、关境以外特设的一个与国际上的出口加工区和自由贸易区相类似的对外开放区域。在保税区内关税全免,国境之外的人员、货物、资金,进出保税区自由。但是,非保税区的产品进入保税区则视同出口,而保税区的产品进入非保税区也视同进口。
非保税,即国内购买或一般贸易进口,不受海关监管的
保税区废料出区手续是什么
外发加工
提交以下单证:
企业申请(说明外发加工的理由、加工工序);
企业通过信息化系统填报外发加工业务申报表;
区内企业与区外承揽企业签订的承揽加工合同;
区外承揽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区内企业盖章确认的承揽企业生产能力状况;
保证金征收情况说明;
海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出区检测、维修
提交以下单证:
企业通过信息化系统填报业务申报表;
海关要求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
保税展示交易
展示合同、协议、邀请函或者展位确认书等证明文件;
出区展示货物品名、数量等情况清单;
保证金或保函;
企业通过信息化系统填报保税展示交易业务申报表;
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委内加工
提交以下单证,申请设立委内加工电子账册:
关于开展委内加工业务是否使用保税料件的情况说明;
开展委内加工业务所签订的合同;
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分送集报
企业通过信息化系统填报分送集报业务申报表;
海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区间货物流转
企业通过信息化系统填报保税货物流转业务申报表;
海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边角废料出区
区内企业边角料、废品出区内销申请;
区内企业与区外接受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
区内企业边角料、废品出区内销清单;
4属于禁止进口废物或危险废物的,需提交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行政管理部门所在地市级**的批件。
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设备出区
企业书面申请;
申请出区的机器设备清单;
机器设备原报关备案清单复印件;
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对区内加工贸易货物的管理
区内加工企业应当向海关办理所需料、件进出保税区备案手续。
区内加工企业生产属于补动配额管理的出口产品,应当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区内加工企业加工的制成品及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运往境外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办理手续;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免征出口关税。
区内加工企业将区内加工的制成品、副次品或者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运往非保税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贪污纳税。
区内加工企业全部用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按照进口制成品征税。
用含有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对其制成品按照所含境外运入料、件征税;对所含境外运入料、件的品名、数量、价值申报不实的,海关按照进口制成品征税。
区内加工企业委托非保税区企业或者接受非保税区企业委托进行加工业务,应当事先经海关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
在区内拥有生产场所,并已经正式开展加工业务;
委托非保税区企业的加工业务,主要工序应当在区内进行;
委托非保税区企业加工业务的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向海关申请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在非保税区加工完毕的产品应当运回保税区;需要从非保税区直接出口的,应当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接受非保税区企业委托加工的,由区内加工企业向海关办理委托加工料、件的备案手续,委托加工的料、件及产品应当与区内企业的料、件及产品分别建立帐册并分别使用。加工完毕的产品应当运回非保税区企业,并由区内加工企业向海关销案。
海关对区内加工企业进料加工、来料加工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委托非保税区企业进行加工业务的,由非保税区企业向当地海关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